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注册制授权决定,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最早2016年3月,最晚2018年3月,注册制就将真正落地。证监会也表示,将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抓紧做好配套规则的制定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证监会官网表示,这一决定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抓紧做好配套规则的制定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地推进注册制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12月25日,证监会市场部主任霍达表示,注册制改革实施后,监管部门不再对发行人背书。企业业绩与价值,未来的发展前景,由投资者判断和选择,这是注册制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与之配套,就需要相应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监管制度的安排和严格的执法来保障发行人履行诚信的责任,中介机构履行把关的责任。
注册制施行后,对于中国A股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注册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下放审核权力,而是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实施注册制以后,对股票发行审核的理念和方式将会发生很大变化,审核的重点在于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不再对企业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作判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负责。
昨日,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注册制改革将是一项最关键的改革,注册制实施后,投融资将得到有效平衡,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将会增加,长期以来A股供不应求的格局将一去不复返。A股将从供应的源头产生改变,高估的股票的末日已经不太久远,低估的股票的机会也渐行渐近。
为了避免脆弱的A股市场出现大幅波动,证监会提出“注册制改革不会一步到位、新股发行节奏不会一下子放开、新股发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的“四不政策”,这是维护市场稳定之需。
而考虑到注册制落地,要经历从试点到逐渐完善、从核准注册并行到单一注册制的过程,有关方面可以设置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政府或可采取控制每年IPO发行总量,但新股具体发行节奏由市场自主决定的做法。政府可规定每年沪深两市IPO融资总额不超过4000亿元,这也是目前新股发行总量很难触及的预控数额,但无需控制企业股票发行注册节奏,且企业获准注册后何时发行也由企业自主决定。
有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在A股市场中收益最高的一种投资方式就是投资壳资源股,而这种情况至少在注册制推出之前还将继续。
凯基证券驻上海的分析师陈浩表示,“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推进,通过借壳上市的投机行为可能会减少,等到三年后再回头看时,我们可能会发现这些亏损公司中,只有不到10%做到了成功转型。”
信达证券表示,注册制将冲击壳资源的估值。过去几年,A股壳资源的身价大幅抬升,而注册制对于这部分公司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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