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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运作解析

文 / 小韩 来源:中油网 2014-03-24 11:11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2013年3月,国家发改委在第二次调整国内成品油价的同时,宣布了成品油定价新机制,这个新机制将更好地实现国内与国际油价的联动与接轨。本文将对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发展历程及国际比较、新旧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对比以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运作方式做一个概括性的介绍,以便于对该机制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一、成品油及定价机制介绍

  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的。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其中,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约占总产量的90%;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产量约占5%。各国都制定了产品标准,以适应生产和使用的需要。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涉及汽油、柴油2个油品。

  二、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在1998年至今的15年间经历了5次变革,主要演变轨迹是由计划管制逐步过渡到市场化的过程。

  (一)1998年:机制破冰时期

  1998年6月3日,国家对原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重大改革,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政府制定固定价格的模式。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进口到岸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制定各地零售中准价,中石油和中石化“两桶油”在上下5%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格。此次改革,确立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变化相适应,在政府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此次机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没有向社会公开核心的定价计算公式内容和挂靠的油种,新机制仅仅是调整时间缩短,社会公众仍然无法对能否及时调整油价、是否调整到位等行为进行监督。

  (二)2000年:挂钩联动期

  2000年6月,我国政府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进入与国际成品油市场“挂钩联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此次机制改革,向国际、国内两个石油市场价格联动迈出了第一步。

  (三)2002年:现行机制雏形初具期

  2002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桶油”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当国际油价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国内油价保持不变,超出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该机制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其包含的挂靠油种、调价幅度等定价要素为以后的定价机制搭建了初步模型。

  (四)2009年:22天+4%-“旧”机制时代来临

  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当国际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的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之所以称为“旧机制”,是和2013年的新机制对比而言的,此次机制改革,基于定价的“三地”油品较2002年的雏形做了相应的调整,至此,国内成品油的三大定价机制要素:调价周期、调价幅度、挂靠油种已经全部生成。

  (四)2013年:实现该调就调-“新”机制时代降临

  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了成品油定价新机制:首先,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其次,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再次,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最后,完善价格调控程序。同时做好相关补贴工作。完善价格调控程序是本次改进的最大亮点,每10个工作日一到,该升就升,该降就降,可能意味着以后调价不需要再上报审批。调价频率明显加快,调价时间节点完全透明,这一改动既是亮点,也将使机制面临行业内外、上上下下不少压力。新机制使得油价在一定的周期内实现了“该调就调”。

  三、我国成品油定价新旧机制对比

  “旧”定价机制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22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较长,导致调价滞后,且长周期也使国内成品油市场有充足时间做出预期,从而助长成品油市场炒作、屯油等套利行为;二是4%的调幅会造成一段时间内油价上调与下调的不对等,实际上加剧了成品油价格的过快上涨;三是辛塔原油作为挂靠原油种类的参考价值下降,近几年中国从印尼进口原油的数量大幅下降,从原油进口的角度看,辛塔原油已无太大参考价值。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新机制,国内成品油的三大定价机制三大要素全有变化,分别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以及调整挂靠油种。首先,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其次,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最后,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预计此次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实施将会带来两大变化:一是油价调整将会比过去更加频繁,二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会更好地实现与国际接轨。

  四、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运作过程解析

  了解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运作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跟踪和预期未来成品油的变化方向,在此就个人的研究和理解对这一机制的运行做一个简单的剖析。

  (一)机制运作过程

  由于2013年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核心方法与2009年开始实行的旧定价机制雷同,现从2009年的旧机制入手,对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运作程序进行解析。其核心是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的情况。

  第一步:根据迪拜、布伦特、辛塔三种原油每天的价格计算一个平均价。这个价格一般是加权平均价,但权重未公布。

  第二步:根据三地原油平均价计算其22日移动平均价。即以22天为周期,每22天算一个平均价格,按日期移动。

  第三步:用三地原油22日移动平均价计算变化率。这一步有一个关键点,就是移动平均价是与哪一天或是哪一个阶段价格的相比,采用的是上次调价日的三地移动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第四步:考察计算出来的三地原油22日移动平均价计算变化率,如超过规定的正负4%幅度,国家发改委分别调升或调降国内成品油价。

  由于不知道平均价的权重,我们一般可以按照平均权重去近似计算,但趋势是一致的。先按照旧机制的22日周期计算近期的移动均价变化率(见图2)。可见从这个旧机制的运作过程去考察,目前的油价是负向变化的,有调降的压力,这个滞后性已经显露无疑了,因为这段时间的油价是一个总体上升的过程。

  然而针对新机制,其运作的核心过程与旧机制是雷同的,只是挂靠油种、周期和变化幅度限制发生了改变,大致如下:

  第一步:根据挂靠的油种(调整后未公布具体油种)每天的价格计算一个平均价。这个价格一般是加权平均价,但权重未公布。

  第二步:根据挂靠原油的平均价计算10日移动平均价。即以10天为周期,每10天算一个平均价格,按日期移动。

  第三步:用挂靠原油移动平均价算变化率。这一步有一个关键点,就是移动平均价是与哪一天或是哪一个阶段价格的相比,采用的是上次调价日的移动平均价。

  第四步:考察计算出来的10日移动平均价计算变化率,根据实际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分别调升或调降国内成品油价。

  可见,自4月25日调价至5月10日,国际油价10日移动均价变化率持续升高至接近3%,而我国发改委也恰在此时调升了国内的汽油和柴油价格。而此次调价之后,截至5月20日的7个工作日以来,10日移动均价的变化率小幅波动,基本位于(-0.25%,0.05%)之间,预计近期成品油调价的可能性不大。

  图4 截至5月20日三地原油10日移动均价变化率

  (二)成品油价格调整历史过程

  2012年以来,我国共对成品油进行了12次调整,其中2012年一共8次调整,2013年至今一共4次调整。2013年3月27日在进行成品油调价的同时,也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此后,不论国际油价变动幅度多少,国内成品油每10天调价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遇到每升调整价格不足5分等特殊情况则暂停调价或往后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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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价格(元) 涨跌幅
美国原油期货 63.97 -1.9015%
布伦特原油12 66.29 -1.4422%
93.4574 +0.3246%
现货黄金 1777.1 -0.5996%
现货白银 23.21 -1.2761%
黄金T+D 372 -0.5055%
白银T+D 4971 -1.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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